Tong Chen
「眼超超」可以是對陌生人諸事八卦的張望,可以是不識好歹
的注目,可以是一臉不敬的左瞧右瞄,可以是似乎一心想搞局
的定神注視,更可以是來自曾經結怨派別的仇視敵視等等,總
之是從一個眼神的交換開始,結局則可以是成就不打不相識的
相識過程,或是典型樂極生悲的終局──有人橫屍街頭!
這回事聽來甚為原始野蠻,試想現代大都市哪處不是人頭湧湧
的聚著人,當中混雜著內的不時還有來自五洲六洋的「異人」,
可謂見怪不怪,為什麼仍有人會像鄉下養的門口狗般,見著別人
就汪汪汪,「眼超超」,就要打殺一番?
人性殘留著的一點狼性(流行的說法)?
根據我在維園的意見調查,八成多的人都表示總想把那些「眼
超超」的陌生人即時置諸死地。再問那八成多人,有多少曾經
真的出手把對方置諸死地?得回的結果不足一成,再問為什麼
不出手?多數人的意見是自己夠威嚴殺氣,等閒之輩一遭發覺
曾經眼超超,未及動手,就早已聞風而遁!這點解讀下來,有
點自相矛盾,幸好還多問了一題,究竟有多少人真的親歷過眼
超超事件?大多數人都答遇上過,明白什麼是眼超超。可見,
多數人真的心裡頭不時想著要把別人置諸死地,但沒有實質行
動,不愧萬物之靈,可能也怕給對手置諸死地吧!可見把陌生
人置諸死地的衝動是有的,那也就難怪每周總會有人因為眼超
超而出事見報。
最後,想提醒大家,怕人錯認自己眼超超,也千萬不要以為戴
了墨鏡或者口罩可以避得過,後果可能適得其反,因為根據一
年前在油尖旺區進行的一項街頭調查顯示,九成多人都認為陌
生的「墨超佬」和「墨超加口罩佬」都應該「見一個殺一個」
!
陳同
[ This message was edited on Mon May 23 '05 by the author ]